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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枫能源技术(广东)有限公司35%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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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0.0001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氢枫能源技术(广东)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1GD0000055
挂牌期满日期:
2021-07-02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5-14
所在地区:
广东省云浮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7046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氢枫能源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圆周山国际石材产业城C区会展中心2号楼 所在地区 广东省 - 云浮市
    法定代表人 方沛军 成立时间 2016-09-02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制造业 / 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5300MA4UUAECXW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从事加氢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及其他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动车充电服务,充电桩安装,加氢站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的批发零售业务,电子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0.000000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40  
    2 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5  
    3 傅军 25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0.008661 0.008446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07.122635 0.391359 306.731276
    审计机构 广州市立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以上审计数据来自广州市立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氢枫能源技术(广东)有限公司2020年1月-2020年8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1-03-31 0.000000 0.004223 0.00422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季报 307.071912 0.391359 306.680553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企业原股东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 标的企业原股东傅军放弃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瑕疵进行调查,理解、接受和同意转让方有关情况的披露,并同意承担一切受让风险。 4.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广州市立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立正审字(2020)FW096号]和广东粤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而涉及氢枫能源技术(广东)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和资评报字(2020)第009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资源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诚意金人民币1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1GD0000055+资金用途”。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6.1意向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1GD0000055+资金用途”。6.2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3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3.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1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规定或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应由受让方缴纳或承担的各项税金和费用。 2.受让方须承诺对于标的企业股权状况、资产现状、与之相关的或有关风险与责任及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并愿意按照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标的企业均不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转让方认缴出资额105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由受让方对认缴出资不足部分承担补缴责任,如今后因标的公司债权人对此追诉而产生的债务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办理标的公司股权相关的工商等变更时,如果工商等部门要求补足该认缴出资额,受让方须承担补足义务及责任。 5.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相关约定执行。
    合作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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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圆周山国际石材产业城C区石材文化中心一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 卢宁 注册资本(万元) 240,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5300090176017R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00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云浮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1-01-18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1年第一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0.0001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1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经资格确认后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纳开始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转账备注:G32021GD0000055+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转为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0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20-2236029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csuaee.com.cn/;http://www.gdua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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