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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个户外立柱广告牌征集合作运营方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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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193.8000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个户外立柱广告牌征集合作运营方
项目编号:
FSAE[2021]T001
挂牌期满日期:
2021-03-17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3-04
所在地区:
佛山市高明区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7498次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待经营户外立柱广告牌14个,位于高明大道、荷富大道、怡乐路等路段。为加快推进14块广告牌的盘活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拟征集合作方负责对外招商经营。详见佛山市正迅资产评估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20年6月23日分别出具的14份《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分别为佛正迅评字(2020)第P0616号至第P0629号。标的情况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明细表”所述况相符。具体标的物信息如下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广告牌形式

年经营权评估值(元)

使用年限(年)

5年经营权总评估值(元)

1

T型立柱两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沿江路东南侧导流岛内

大型两面立柱式

6m×18m×2=216㎡

160000

5

800000

2

T型立柱三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沿江路东北侧导流岛内

大型三面立柱式

6m×18m×3=324㎡

180000

5

900000

3

T型立柱两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明理路导流岛内

大型两面立柱式

6m×18m×2=216㎡

120000

5

600000

4

T型立柱三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常安路交汇处西南侧

大型三面立柱式

6m×18m×3=324㎡

180000

5

900000

5

T型立柱三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祥福路交汇处西侧

大型三面立柱式

6m×18m×3=324㎡

159400

5

797000

6

T型立柱两面牌

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38号喜威石油气站旁边

大型两面立柱式

6m×18m×2=216㎡

106300

5

531500

7

T型立柱两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沧江路交汇处盈信广场侧

大型两面立柱式

6m×18m×2=216㎡

106300

5

531500

8

 

T型立柱两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西荣路交汇处东南侧

大型两面立柱式

6m×18m×2=216㎡

 

95600

5

478000

9

T型立柱两面牌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与对川工业大道交汇处南侧

大型两面立柱式

6m×18m×2=216㎡

 

95600

5

478000

10

T型立柱三面牌

中山路与文华路交汇处七星岗公园前导流花圃

大型三面立柱式

6m×18m×3=324㎡

159400

5

797000

11

T型立柱两面牌

沧江路飞马公园秀丽河旁边

大型两面立柱式

6m×18m×2=216㎡

 

95600

5

478000

12

T型立柱三面牌

高明大道与跃华路交汇处加油站侧

大型三面立柱式

6m×18m×3=324㎡

159400

5

797000

13

T型立柱三面牌

荷富路广明高速高明段出口

大型三面立柱式

6m×18m×3=324㎡

159400

5

797000

14

T型立柱三面牌

荷城街道跃华路与大德路交汇处

大型三面立柱式

6m×18m×3=324㎡

159400

5

797000

合  计

 

 

1936400

 

9682000

 

公开征集工作方式

1、报名登记:

在信息披露期内,意向合作方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及交易保证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做好意向合作方的资料收集及报名登记工作。

2、组织交易:

(1)挂牌期满,只有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则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2)挂牌期满,如公开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则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合作方及最终成交价,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合作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挂牌不超过12个周期。

资产所有制

国有

 
二、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监管机构(部门)

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13层

96000万元人民币

叶振明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号

明资复(2020)119号

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意向合作方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合作方知悉并承诺,应自行对本项目所涉及政策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须对标的的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评估此次交易的投资风险,并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本项目合作期限为5年,本项目采取“保底收益+合作分成”合作模式:(1)保底方案:合作期限内,根据14块广告牌市场出让评估价值,以每年人民币193.8万元作为保底收益挂牌价,由合作方按成交价分季度向征集方支付;(2)分成方案:双方合作经营,按合同发布收益,扣除保底价、喷画制作费、电费、税金后,毛利收益按二八分成(高建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0%,合作方占80%),计算分成所得按季度结算。(备注:制作安装费凭第三方送货单及发票为准,以上全部金额均为含税价。)

3、合作修缮要求:由于本次合作的14块广告牌是征集方前期到期收回的,经第三方安全鉴定结论显示需要进行翻新或加固。由征集方开展对14块广告牌实施翻新加固工程,费用拟不超过50万元(以最终审核为准)。该工程费用由本次广告牌公开挂牌确定的合作方一次性支付给施工单位,并不计入本次合作运营14块广告牌经营成本。

4、其他要求:本次合作运营的14块广告牌,将继续按照职能部门要求预留30%画幅作公益宣传。

5、其他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详见《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其他须批露事项

1、意向合作方参与本项目时,须按照产权交易所要求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若该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作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无息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如意向合作方未被确定为合作方且不存在违反产权交易所规定存在没收交易保证金情形的,该意向合作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确定合作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合作方应于2021年5月30日前做好该合作项目立柱广告位的翻新工程。合作方声明其在签署《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前已经现场视察该等广告位,对该等广告位之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征集方交付标准以实际现场状况为准。                 

3、合作方经营管理该等广告位应以合法经营、美化视觉感受为宗旨,以提升甲方整体形象为前提,不得给征集方形象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或使征集方遭受任何财产损失。

4、合作方在使用该等广告位发布广告过程中,应当遵守并促使其租户遵守国家及佛山市有关广告发布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征集方及管理公司的现场管理,服从执法部门的监管意见。

5、合作方应确保在广告位翻新过程中以及合同经营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职工、雇员或任何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

结算、资产移交

1、在征集方与合作方签订《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且合作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一次性无息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

2、交易主体未按照交易制度、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交易主体仍负有清偿责任。

3、征集方和合作方相互配合,按《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交易须知

1、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期内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含提交《合作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手续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挂牌价格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合作方参与本项目时,须在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意向合作方未能成为合作方且不存在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合作方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合作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间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取阅交易文件和提交交易文件规定的申请资料。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户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44422001040084467

3、意向合作方须在本次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签订《保密承诺函》后,方可申请查阅本次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意向合作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融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融资风险。

4、合格意向合作方在被确定为合作方后,应按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征集方签订《广告位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5、意向合作方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及交易保证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做好意向合作方的资料收集及报名登记工作。

6、本项目所称意向合作方是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并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和产权交易机构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主体;合格意向合作方是经征集方资格审核,符合合作方条件和转让要求。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合作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合作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合作项目及合作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合作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交易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合作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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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363119、82363115

 

传真号码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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