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Q315GDH000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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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持有建新大厦二层抵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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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万元) |
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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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5日,如在前述挂牌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的,挂牌期自动延长至2016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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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一)抵债资产的简要形成过程。 佛山市财务发展公司(后变更为佛山市投资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佛山分行)签订了《外汇资金拆借协议》,按协议约定农行佛山分行向咨询公司拆放200万美元,后又多次进行了续约,直至最后一次协议的期限为1998年6月12日,咨询公司未能偿还本息,农行佛山分行依法提起仲裁,根据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2000]佛仲字第21号):裁决佛山市投资咨询公司向房产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将其位于佛山市建新路建新大厦二层建筑面积为2877平方米的房产登记过户给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分行以抵偿其欠款本息。但因历史原因,过户手续至今未能办结。 (二)拟委托拍卖抵债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 资产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1号)建新大厦二层商服用房。 2.资产现状。 (1)实物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建新大厦二层商服用房位于一座临街钢混结构八层的商住建筑内,高约3米,建筑面积为2,877.00平方米(该面积以[2000]佛仲字第21号《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为依据,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核定面积为准,下同)。位于商住综合楼的第二层,共设置四个楼梯出入口,三个为连接楼上住宅部分的防火通道,剩余的一个位于首层(夹层)之间的通道,其独立实用性及楼内进出便捷度较差;室内整体布局一般;室内照明及通风条件略好,现为空置;外墙铺贴玻璃马赛克,并于2014年11月进行了外墙的粉刷;室内暂为毛坯房装修,室内情况:水泥沙地面,内墙及天花批荡扫灰;门、窗:卷闸门,防火门;未通水电。 (2)登记情况。 为处理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建新大厦二层商服用房的开发商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其后经历多次股东变更,最终改制成为现在的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和农行佛山分行的三角债务关系,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于1996年将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建新大厦二层商服用房用于抵偿欠市财政局的借款,该房产已在佛山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并以佛山市投资总公司(该公司目前已注销登记)名义出具了商品房过户证明书。其后,市财政局又将上述房产用于抵偿佛山市投资咨询公司拖欠农行佛山分行的借款。 2001年10月,佛山市投资总公司向佛山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注销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与佛山市投资总公司对该房产的交易登记备案;并请求予以办理该房产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直接出让给农行佛山分行的有关手续。农行佛山分行至今未能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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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核准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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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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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时点 |
201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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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自动延长7个工作日,如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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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含延长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范围内再对转让资产采取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经公开拍卖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该受让方签订《金融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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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自动延长7个工作日。若仍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于挂牌期满次日告知转让方,转让方在挂牌期延长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直接签订《金融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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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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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