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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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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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城大道99号西门正中时代广场1201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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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武 |
成立时间 |
201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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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2684.7194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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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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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5657354421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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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数控设备及其耗材、自动化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及购销;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数控设备的生产加工;软件的技术开发与购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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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3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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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数量(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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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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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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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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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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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270808 |
-26616.363492 |
-29132.643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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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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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95.808094 |
39117.649969 |
178.15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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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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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数据为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合并审计报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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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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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09-30 |
8688.182108 |
-411.501312 |
-410.800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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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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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报 |
24471.904569 |
24704.546986 |
-232.64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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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数据为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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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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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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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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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已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对标的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标的企业向股东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金额为1.2亿元。受让方须同意代为支付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的上述利润分配款项,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首期款项不低于4000万元。剩余款项可分期支付,受让方应对分期款项提供全额担保,具体另行约定。如受让方未能支付上述款项,标的企业应继续支付,转让方有权同时向受让方和标的企业主张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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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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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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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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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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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注册地(住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村大塘涌47号丰收街菁创社区项目一座二楼2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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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于静 |
注册资本(万元) |
73,472.569800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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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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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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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00617979677N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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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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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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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佛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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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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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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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3-12-11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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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3982.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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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缴纳首期款,首期款不得低于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剩余价款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余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利息计算期间为《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受让方可提前向转让方支付其余款项及相应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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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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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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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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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元) |
1194717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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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32023GD0000087+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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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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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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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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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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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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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388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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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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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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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suaee.com.cn;https://www.gduaee.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