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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石口岸码头的无形资产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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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澜石口岸码头的无形资产
项目编号:
FSAE[2022]A061-3
挂牌期满日期:
2023-05-30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5-31
所在地区:
佛山市禅城区
项目状态:
终结
浏览量:
32623次
项目具体情况

特别提醒:

此项目委托方设有保底价,公告时不对价格进行公开。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委托方为佛山市禅城区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经授权,以下简称:“委托方”),转让标的为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转让方”)关于澜石口岸码头的无形资产【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Win8office2013Winsvr2012中文版、思维集装箱码头管理信息系统、ORACLE财务软件、Oracle Databas版权等】。详见广东扬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为羊资评字【2020】第TYGPZ0147号,对应评估价值为3,633,000元,评估报告书的评估范围为澜石口岸码头内的原材料、建构筑物、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树木价值等,而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范围为设备清单其中一部分。对应清单详见《澜石口岸码头资产处置清单(无形资产)》,清单只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物为准。委托方不对转让标的性能、质量、尺寸等作任何承诺和保证,请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扬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22年2月18日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363.3

转让形式

全部

资产所有制

国有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三家以下(不含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三家以下(不含三家)数量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于数量没达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标准,无法进行下一阶段“三家以上询价—一次性密封报价”环节,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时有关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则项目无法成交。所有意向受让方在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原路返还已缴纳的项目保证金。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数量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于数量达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标准,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转让标的进行下一阶段“三家以上询价—一次性密封报价”环节,确定受让方及交易价格。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住所(地址)

开办资金

负责

监管机构(部门)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转让资产所有权比例

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C座2层206室

人民币20014.9万元

梁桂金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准文号

禅府办呈(2022)-59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受让方后,根据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委托方(资产处置的实施主体)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余款划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结合评估报告以及处置清单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具体以实物、实际和展示标的当日现场为准。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部分需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工作,相关工作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必须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数量、性能、功能、残缺、瑕疵和存放等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交易标的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况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

6、受让方须在全额付清转让价款后10天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委托方处办理移交确认并提取标的物,移交确认后即视为标的交接完毕,本次转让标的物的一切风险与责任随之转移,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所涉及版权转移费、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需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用除外),均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成交后,由委托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和受让方进行转让标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违约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其他须批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拟转让标的的相关政策、法规等,并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如因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或产生其他纠纷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委托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转让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并承担参加本次转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产权交易机构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扬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为羊资评字【2020】第TYGPZ0147号。

5、标的物权属为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现由佛山市禅城区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作为资产处置的实施主体,本次交易受让方须与委托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6月8日(请于2022年6月7日之前预约)。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结算、资产移交

1、在委托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付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资金结算账户,且委托方、受让方将约定的交易费用支付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将资产转让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无须另行征得受让方同意。

2、交易主体未按照交易制度、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交易主体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

3、委托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和移交手续。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交易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二)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间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间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取阅交易文件和提交交易文件规定的受让申请资料。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账号:44422001040084467

(三)三家以上(含三家)询价流程具体实施细则:

意向受让方须在有效报名期间内根据公告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且提交资产交易文件规定的受让申请资料,以及按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时间要求对项目提供一次性密封报价。

挂牌期满后次日(工作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根据委托方设置的保底价对意向方受让方进行确认:

(1)如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三家以下(不含三家)数量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需根据报名情况书面函告委托方,委托方将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回函说明由于数量没达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标准,无法进行下一阶段“三家以上询价—一次性密封报价”环节,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时有关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则项目未成交。所有意向受让方在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原路返还已缴纳的项目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数量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根据各意向受让方报价(一次性密封报价)进行确认,如意向受让方报价均未达到保底价,报价非有效报价,则项目未成交,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将书面函告委托方,委托方回函确认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在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原路返还已缴纳的项目保证金。

如意向受让方报价不低于保底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则以最高报价作为成交价,则项目成交确认受让方。其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在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原路返还已缴纳的项目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报价不低于保底价的,如存在两个或以上最高报价均不低于保底价且报价相同的特殊情况,则以该最高报价作为底价,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决定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其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在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原路返还已缴纳的项目保证金。

(四)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五)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六)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交易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363969

传真号码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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