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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五丰国通(广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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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801.1800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华润五丰国通(广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D02022DF300023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7-21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3-01
所在地区:
佛山市顺德区
项目状态:
终结
浏览量:
12289次
标的企业简况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润五丰国通(广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村岗北工业区白陈公路石洲路段2号之四国通保税物流中心8号仓 所在地区 广东省 - 佛山市
法定代表人 王颖 成立时间 2017-12-28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仓储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6MA516N6B0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冷链管理,冷冻仓储,食品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水产品、农产品批发、零售;提供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水产品加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 40  
2 华润五丰分销(深圳)有限公司 35  
3 宝裕发展有限公司 25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845.064700 -346.827800 -348.3395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292.504700 1778.398900 6514.105800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09-30 8512.274011 -842.247958 -842.24795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588.505981 2916.648126 5671.857855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应收深圳润荣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荣泽公司”)货款 3,385,770.23元,账龄1至2年。标的企业、润荣泽公司、深圳市五丰金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丰金鸿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约定如下: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润荣泽公司欠标的企业货款人民币3,323,434.13元(按美元汇率7.1818换算);因逾期产生标的企业损失,由润荣泽公司补偿标的企业1,062,336.08元;同时标的企业已向润荣泽公司预收货款人民币1,000,000.00元;综上润荣泽公司合计欠标的企业债务预估为3,385,772.76元(以下简称“债权一”);五丰金鸿公司欠润荣泽公司货款人民币2,710,690.81元。即荣泽公司享有对五丰金鸿公司一笔等额货款债权(以下简称“债权二”)。

针对上述各方之间尚未结算的货款债权债务,该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债权债务转让:标的企业成为债权二的新债权人,即五丰金鸿公司欠标的企业货款人民币2,710,690.81元;五丰金鸿公司无需向润荣泽公司支付任何款项,最终确定的润荣泽公司欠标的企业款项为人民币预估价675,081.95元,润荣泽公司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但截止本报告日,润荣泽公司仍未还款,因此标的企业未对该笔交易做债权债务转让的账务处理。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2.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署《佛山国通保税物流中心租赁合同》,约定标的公司承租转让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村委会岗北工业区白陈公路石洲路段2号之四国通保税物流中心8号仓库首层(整层)2860平方米和二层1623平方米、10号仓库楼首层(整层)299平方米以及10号仓库楼和11号仓库楼中间空地695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仓库”),租期自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标的企业按货物经转让方场地所属的生产线加工和经转让方所属口岸清关的年度采购的货值(采购成本)总额(不含税)的百分之一标准支付年租金,物业管理费为每月16431元;水费标准为每吨5元,电费标准为供电电价,专项设施管理费标准为每千瓦时(度)0.33元。

标的企业和转让方于2021年1月13日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起,标的企业承租租赁仓库范围调整为5376平方米(含10%的公共分摊面积),物业管理费(含税)调整为每月16128元。

但自《佛山国通保税物流中心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签署至今,标的企业从未向转让方支付租金、物业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3.标的企业股东方之一宝裕发展有限公司已与佛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拟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5%股权予佛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4.标的企业股东方之一宝裕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20%股权。

5.标的企业股东方之一华润五丰分销(深圳)有限公司向华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35%股权。已启动开展相关工作,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计划开展对深圳市五丰金鸿贸易有限公司的收购兼并工作。

7.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润五丰国通(广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50077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宝裕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交易涉及华润五丰国通(广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 001058 号)、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有权利主张。

9.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D02022DF300023+保证金或诚意金或价款”。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7.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7.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D02022DF300023+保证金或诚意金或价款”。
7.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8.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9.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受让方须配合标的企业完成对深圳市五丰金鸿贸易有限公司的收购兼并的后续工作。
(2)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3)鉴于转让方认缴4000万元,实缴800万元,尚余3200万元未缴纳,后续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同意并保证,在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15个自然日内向标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3200万元。
(4)受让方须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履行与标的企业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关系不变。
(5)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交易服务费用等,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0.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在交割日后委托专项审计单位对自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指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知书落款之日为准)]的过渡期进行专项审计,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转让方简况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委会岗北工业区成业二路1号七层707
法定代表人 刘亚平 注册资本(万元) 16,326.5306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道路运输业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6764911533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000%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801.18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81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转账备注:GD02022DF300023+保证金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保证其遵守交易规则并履行承诺: 1.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知悉并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信息公告履行受让方义务; 3.无条件认可和接受转让信息公告中的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按照公告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与转让方签署合同; 4. 保证内容按照《保证金操作细则》等交易规则、受让申请文件约定及本信息披露公告内容执行。
处置方法 一、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如合格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1)在网络竞价中各合格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2)合格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本公告披露保证内容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二、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三、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四、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合格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许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2236029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xusuiyan@csuaee.com.cn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gdua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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