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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98.5222%股权增资扩股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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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200001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98.5222%股权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G315GDD0000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9-28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8-31
所在地区:
佛山市禅城区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9704次
标的信息

项目编号:

G315GDD000005

增资扩股标的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98.5222%股权

公开征集投资者日期:

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28日17:00止(以报纸公告为准)

增资扩股挂牌价:

人民币200,001万元

企业中文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通济桥步行街1号203、204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万元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所属行业:

投资行业

经营范围:

负责对禅城辖区内公用事业等工程项目及实施进行筹备、投资、项目资源和资产统筹及管理、监督。(以上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公司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评估和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5年6月30日

所有者权益:

人民币2992.41万元

增资扩股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199,498.4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

律师事务所:

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

股东人数:

 1人

股东名称及份额: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00%

职工人数:

14人 

法定代表人:

李瑞耀

近一年经营业绩(人民币)

年份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

0

-3.21

0

委托方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者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挂牌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投资者。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

协议增资。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一、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资者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二)投资者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

       二、投资者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明

      因本次增资扩股的目的是为佛山产业转型及城市升级服务,标的公司的股东及投资者需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以服务于佛山经济发展。

       三、投资者还须承诺履行的其他合作条件:

        (一)投资者应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增资扩股款项;

        (二)投资者承诺:在成为新股东后,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管理;

        (三)投资者无条件同意并接受《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98.5222%股权增资扩股改制方案》、《增资扩股协议》(委托方已拟定的文本)和《资产评估报告书》等全部交易文件的规定,并愿意遵照执行。

 

其它披露事项:

(一)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由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二)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03,001万元,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所占出资比例为1.4778%,投资者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投资标的企业,认缴标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200,001万元,所占出资比例为98.5222%,如成交价高于挂牌底价,则超出部分(成交价-挂牌底价)作为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出资额所占股权比例以四舍五入约算,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投资者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应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有关交易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并支付。

       (四)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佛山专审字[2015]49010046号)、广东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穗诚评(2015)第148号]。 

投资者须知:

 (一)意向投资者须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增资扩股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二)意向投资者须在本次产权增资扩股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认购诚意金人民币1亿元,该诚意金在意向投资者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投资者时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投资者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投资者被确定为投资者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扩股价款。意向投资者未能成为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者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投资者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者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得由意向投资者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98460100100013832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康王路支行

      (三)合格意向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投资者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增资扩股款项。

       (四)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者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委托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投资者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投资者。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投资者的,由委托方和该合格意向投资者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投资者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投资者后,由委托方和投资者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五)投资者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投资者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得由投资者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交易服务费和和相关竞价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六)本方案所称意向投资者是指有参与标的公司增资扩股意向,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并按投资者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投资者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投资者条件和增资扩股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投资者。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资料,请意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本网站披露的信息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020-22360125

传真

020-22360299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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