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情况 |
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拟公开征集一名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和人才等优势的战略合作方,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长腰岗一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国有用地,共同出资成立一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建成和运营不多于6条生产线,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特种混凝土和商品砂浆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
项目合作模式 |
本项目具体合作模式如下: 1、项目合作期限为自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10年,自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3个月内征集方与征集到的合作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自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1年内投产。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征集方占股20%,合作方占股80%。注册资金按照资金需求,分期注入项目公司。合作双方需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24个月内缴足注册资本。 2、合作方负责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运营,在项目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时,由合作方负责解决资金问题。征集方协助办理项目的工商注册、立项、规划、环保、消防和专业承办资质等有关事项。项目建成投产后,合作方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及征集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和安全生产达标。 3、项目年度固定分配给征集方不少于人民币260万元。自项目公司投产之日起,由项目公司向征集方按年度支付固定分配款项(不足一年时,按该年度的实际天数计算分配数)。年度固定分配具体金额以公开征集方式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分配方式另行约定。 4、合作期结束时合作双方操作方式 (1)如继续合作,在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经征集方同意,合作方可以与征集方延长合作期限,具体方式另行协商。 (2)如结束合作,合作方须同意由征集方决定清算或保留项目公司。如决定清算项目公司的,项目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如决定保留项目公司的,合作方需同意参照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征集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或项目公司清算手续完成后,征集方向合作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公开征集工作方式 |
1、报名登记: 在公告有效期内,产权交易机构为意向合作方的申请进行登记,并收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项目保证金,做好意向合作方的资料收集及报名初审登记工作。挂牌期满,征集方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征集方确认资格后,由产权交易机构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组织交易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则由征集方在合格意向合作方的见证下,对该合格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参加评议文件进行确认,经确认后征集方与该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项目协议。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则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征集方与合作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项目协议。 (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合作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挂牌不超过12个周期。 |
综合评议流程 |
1、评议委员会的组成:评议委员会由5名评委组成,其中,高昌公司代表1名,其余4名由工程技术专家2名、财务专家1名、经济专家1名等评议专家组成,评议专家的备选人员从相关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监督小组的组成:监督小组由2名组成,其中高明公资办代表1名,高昌公司代表1名。 3、评议基本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产权交易机构受理接受意向合作方的参加评议文件;在规定的评议时间、地点组织评议委员会进行封闭式评议。 4、评议主要办法:以商务指标评议占35%权重、技术指标评议占30%权重、价格指标评议占35%权重比例进行综合评议。评议采用集中评议原则,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商务指标评议阶段,权重比35%;第二阶段为技术指标评议阶段,权重比30%;第三阶段为价格评议阶段,权重比35%;第四阶段为评议最终得分:评议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综合评议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合作方。 5、若评议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评议最终得分最高且得分相同的,按其价格指标评议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如价格指标评议得分相同的,按商务指标评议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商务指标评议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评议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评议得分得分相同的,得分最高的合格意向合作方现场抽签决定排序。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