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自主查询版信用报告》(最近五年没有记载违法失信记录)一式两份) 2、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须具有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目前必须在任1个教育机构(下称:该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该教育机构必须达到以下条件:小学办学6年以上(含6年),小学学位数量达到1080人以上(含1080人)且近1年未变更法定代表人。(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任教育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在任教育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证明办学经验、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符合条件的文件)一式两份) 3、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利用本次出租标的申请开办小学,需以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申请开办小学的法定代表人。 4、如意向承租方为政府行政教育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开办公办小学,则不受以上1-3条件限制。 5、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在政府有关规定及政策基础上,建鑫家园租户子女及葛岸村村民子女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入读建鑫家园小学、幼儿园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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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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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 |
每3年递增8%,从承租之日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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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年) |
20年(含装修免租期) |
免租期限 |
装修免租期至正式开学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闲置 |
原租户是否享有 承租优先权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该出租标的出租建筑面积15573.08㎡,其中小学建筑面积12696.16㎡,幼儿园建筑面积2876.92㎡;小学占地总面积14904.49㎡(其中:已报建用地14025.85㎡,未报建用地878.64㎡),幼儿园占地总面积2763.65㎡(其中:已报建用地2703.59㎡,未报建用地60.06㎡),占地总面积合计:17668.14㎡。 2、该出租标的租金先付后用,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租金起缴月的6个月租金计。若走竞价流程,承租方需向出租方补足应缴履约保证金。 3、该出租标的已施工完成至竣工验收标准,室内为毛坯状态,室外部分已施工完成至满足基本使用要求,运动场地已施工完成。 4、出租方未就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或其他干扰承租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需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5、出租标的的建筑面积是由出租方提供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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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及交易 价格的确定 |
1、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出租标的进行竞价,确定承租方及出租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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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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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须知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提交租赁交易文件规定的承租申请资料。 2、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可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查阅租赁交易文件并可对出租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按照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户 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账 号:44422001040084467 4、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在符合承租方条件和承租要求并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拟出租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承租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符合承租方条件和承租要求并取得出租方同意确认的意向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标的以及出租标的的基本状况、承租条件、承租要求、担保、抵押问题、承租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出租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出租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承租方成为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应按现状接受出租标的并按照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本次交易存在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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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 2、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保证金付款证明; 5、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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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及承租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若交易双方未能按照租赁文件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后解除的,交易双方已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cid-318_news.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