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频道 > 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编号W-25广告牌三年使用权
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编号W-25广告牌三年使用权 我感兴趣
分享
分享到:
挂牌价格:236890元/年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编号W-25广告牌三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
FSAE[2021]Z029
挂牌期满日期:
2021-01-27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1-14
所在地区:
佛山市南海区
出租用途:
广告牌
出租面积:
大型三面立柱式,6m×18m×3=324㎡
项目状态:
终结
浏览量:
1605次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为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编号W-25广告牌三年使用权,详见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0年6月1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YGZ098号。出租标的情况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明细表”所述况相符。具体标的物信息如下表:

编号

高速桩号

广告位置

广告形式

所在区域

位置概况

3年经营权价值(元)

X坐标

Y坐标

W-25

佛清从高速K116+800M

2554219

500322.4

大型三面立柱式,6m×18m×3=324㎡

南海区狮山镇

佛清从高速桂丹立交侧,其中两面广告牌均朝向佛清从高速,另一面朝向桂丹立交。

710,670.00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证金(元)

50000

租金递增(%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闲置

原租户是否享有

承租优先权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方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确定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出租价格为挂牌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竞价结果通知书》出具之日即为承租方确定之日),承租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广告牌设置使用权租赁合同》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

2、根据《路政管理许可证》显示,该出租标的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9日止,出租方将于许可到期前,按照相关管理条例规定,申请许可证延期。如因许可证无法延期而造成广告牌使用权无法继续的,出租方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退还剩余租金,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或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索赔。

3、承租方必须按照《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广告牌设置使用权租赁合同》要求,向出租方支付广告牌使用租金。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按照出租方书面要求,办理进场交接手续。

5、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确保出租标的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的使用用途、结构和拆除附属设施设备。

7、承租方经营管理租赁物所产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将租赁物业资产设置抵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将《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广告牌设置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权利部分以各种形式对外提供担保。

8、在广告牌使用期限内承租方须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对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测鉴定工作,并将该单位出具的《佛山市户外广告牌安全鉴定报告》原件交付给出租方存档。

9、承租方在维护、保养、安全检测鉴定期间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齐相关手续并报送出租方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施工期限不得超过30天。

10、因广告牌维护、保养、安装、安全检测鉴定期间而造成的高速五路段交通设施、绿化损坏,承租方必需于完成立柱广告牌施工后立即进行恢复;如承租方不能按期进行恢复,则由出租方进行恢复,所需费用相应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广告牌日常维修保养以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对其广告标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对脱色、破损、陈旧的广告要及时维修、翻新或拆除,确保安全和整洁。遇台风、暴雨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须办理广告位相关保险业务。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广告牌设置使用权租赁合同》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意向承租方应知悉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提供的《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广告牌设置使用权租赁合同》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所有条款,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无条件与出租方签订《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广告牌设置使用权租赁合同》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切实履行相关约定责任和义务。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未就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标的是否存在其他干扰承租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需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2、出租标的的各项数据由出租方提供。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0年6月1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YGZ098号。

承租方及交易

价格的确定

1、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出租标的进行竞价,确定承租方及出租价格。
2、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确定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出租价格为挂牌价。
3、在挂牌期内,没有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

履约条件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提交租赁交易文件规定的承租申请资料。

2、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可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查阅租赁交易文件并可对出租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按照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户  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账  号:44422001040084467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佛山高速五路段沿线及两侧立柱式广告牌设置使用权租赁合同》和《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

5、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在符合承租方条件并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拟出租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承租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承租要求并取得出租方同意确认的意向承租方。

7、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标的以及出租标的的基本状况、承租条件、承租要求、担保、抵押问题、承租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出租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出租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承租方成为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应按现状接受出租标的并按照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本次交易存在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

2、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保证金付款证明;

5、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及承租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若交易双方未能按照租赁文件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后解除的,交易双方已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728097

 

传真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 版权所有 本网站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365878/82363969

投诉举报电话:0757-82363385  举报邮箱:info@fsaee.com
扫码关注公众号
技术支持:凤星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