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11月12日共60天期限内每20日为一周期(如在一周期内变卖成交则不进入下一周期)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10月3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0月2日10时至2017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7年10月4日至2017年10月23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10时至2017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12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10时至2017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物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合瑶路一宗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16283.8平方米,土地面积:17120平方米,土地证号:佛高国用(2014)第0800009号。
注:1、本标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下载附件查看。2、本标的中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还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3、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5、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6、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7、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8、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竞买人如需申请按揭融资服务,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将银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重要提示: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需经金融机构审核,竞买人需至少提前约10天与银行负责人联系,若因银行审核时间不足或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未获银行审核通过导致不能申请按揭融资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仍需按照拍卖成交的金额和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拍卖款,否则买受人本人须自行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支付的法律后果。
(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0757-88266886、88266885)
变卖价格为30598444元,保证金人民币31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一人报名竞价即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9月27日(请于9月25日之前预约,咨询电话:0757-82363119/83300103)。
六、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15)佛明法民二初字第226号民事调解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8、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9、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变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变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变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并注明“执行案号:(2016)粤0608执603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88266644
高明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0757-88266656
法院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淘宝网客服联系电话: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高明法院网:http://fy.gaoming.gov.cn/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