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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01号1-3层及第三层星瓦棚、北座四至十九层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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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357476.10元/月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01号1-3层及第三层星瓦棚、北座四至十九层
项目编号:
FSAE[2023]Z773
挂牌期满日期:
2023-12-18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20
所在地区:
佛山市禅城区
出租用途:
办公、商业
出租面积:
1-3层:6461.03㎡、第三层星瓦棚:609.55㎡、北座四至十九层:7364.42㎡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6798次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企业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需具备良好的租赁信用,并在我司无欠租记录。

交易保证金(元)

2859808.8

租金递增(%

第三年开始递增,每满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出租期限()

2035年9月30日止

免租期限

闲置的1层部分、3层及第三层星瓦棚,每满半年免租1个月,共免租3个月,北座四至十九层,每满半年免租1个月,共免租3个月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原租户是否享有

承租优先权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未就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或其他干扰承租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需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2、出租标的的建筑面积是由出租方提供的数据,具体由承租方予以核实。

3、出租方书面说明该物业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01号1-3层和北座四至十九层为有证物业,第三层星瓦棚为无证物业,按现状移交。可分转租。未就出租标的提供相应权属证明文件,承租方需自行向出租方核查标的物相关权属证明及来源。如因权属问题产生争议等与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

4、承租方须按成交月租金的3倍缴纳租赁保证金。若进入竞价流程,承租方需向出租方补足应缴租赁保证金。若承租方逾期未进行补足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此笔交易,并没收承租方已交的保证金。

5、该项目若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需通过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报价最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报价最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因其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报价第二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自动确认为承租方,报价第二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因其原因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征集承租方。

6、报价第二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须在报价最高合格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方可无息原路退还。其余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之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存在违反产权交易所规定没收交易保证金情形的,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果通知书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7、意向承租方需在摘牌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按出租方要求提供相关承租资料、向出租方交足租金3倍的租赁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否则出租方将有权视作承租方单方面无理由中止交易、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其已缴纳的保证金。

8、如出租标的的原承租方或原占用方在挂牌期满未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承租手续的,则视为放弃承租优先权。

9、本出租物业其中1层部分(不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租赁的316㎡)、2层物业和北座四至十九层为带租约出租,原租赁合同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具体租赁合同情况可向出租方了解)。本项目承租方须承接原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作为该原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与原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且在原租赁合同期内须按原租赁合同条款履行,不得提前退租、提升租金等;未出租的1层部分483.515㎡、3层物业2242.015㎡及第三层星瓦棚609.55㎡现状为闲置,按1-3层:26元/㎡及第三层星瓦棚18元/㎡计算月租金为81835.68元至2025年9月30日止。

10、租金标准:自本次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原已出租的1层部分和2层物业、北座四至十九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承租方与原承租方之间的租金由承租方自行依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向原承租方收取),其余1层现闲置部分、3层物业及第三层星瓦棚租金标准按本次招租成交金额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从2025年10月1日起1-3层物业月租金按176386.35元缴纳,第三层星瓦棚按10971.9元缴纳,北座四至十九层月租金在2025年10月1日起按170117.85元缴纳,如本次招租出现竞价,则月租金根据竞价增幅同步递增;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合同期限届满,每满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11、本次所带租约的租赁期限于2025年9月30日届满,租赁期满后由本次承租方负责处理收回出租物业的相关工作事宜。

12、承租方须对1层部分和3层闲置物业进行装修维护,投入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成交后需另向出租方缴纳两个月租金的转分租履约保证金;对4-19层物业进行房间装修翻新维护,投入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成交后需另向出租方缴纳两个月租金的转分租履约保证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各三个月装修免租期。

13、承租方须按照物业证照性质合理合规使用,装修设计符合消防法律法规,承租方如需对原有烟感和喷淋等消防设施进行改动的话,需聘请有资质的公司改造,且按照相关规定向消防部门报批。

14、对原来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出口进行重新设计,使之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15、物业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如物业出现渗水、漏水、堵塞等现象,承租方需对物业进行修缮和日常维护,相关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6、承租方升级改造该物业,对物业重新装修,重新铺设地砖、翻新墙面天花、重新铺设电线水管等;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水电线路图、消防安全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对物业的升级改造及其设施设备的安装等工程,必须按照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报批和验收手续,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及法律责任。

17、承租方如需加装电梯,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和安全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期满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并保持原来可使用的状态。

18、有部分建筑物属于临时建筑,承租方日常须进行维护,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承租方须承担全部安全整改责任,并配合政府做好城市规划工作;如遇政府城市规划拆迁等需要,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9、承租方对出租物业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和相关水电、消防等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并保持原来可使用的状态。

20、如需办理相关证照以及电梯、电房、装修、消防等维护、维保报批手续等出租方仅提供协助。

21、承租方负责化粪池的清疏,每年需定期对化糞池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清理工作,避免化粪池的堵塞,确保其正常使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2、上述11-21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3、意向承租方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安全生产、环保等管理黑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意向承租方是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安全生产、环保等管理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经出租方核实。

2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缴纳8个月挂牌租金底价的交易保证金,成功摘牌确定为承租方后,补交差额(如有),交易保证金转为5个月租金的维修改造安全保证金和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免息)。维修改造安全保证金须在承租方提供维修改造方案、施工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给出租方备案审核后不计息退还。

25、承租方不得以物业存放易燃易爆、涉及丙类及以上、有害有毒等危险品、化学品,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

26、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注册资金500万以上的佛山市第三方公司为此次租赁事项及合同进行连带担保,承租方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同时对承租人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承租方摘牌后需配合出租方进行尽职调查。

28、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01号1-3层及第三层星瓦棚产权为佛山市中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电子工业集团总公司),北座四至十九层产权为佛山FEG电子有限公司,因产权单位不同,故承租方须分别与对应的产权单位签订合同。

承租方及交易

价格的确定

1、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出租标的进行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出租价格。
2、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确定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出租价格为挂牌价。
3、在挂牌期内,没有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

履约条件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文件。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文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交易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交易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可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查阅租赁交易文件并可对出租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按照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项目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户  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账  号:44422001040084467

4、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在符合承租方条件并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拟出租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承租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承租要求并取得出租方同意确认的意向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标的以及出租标的的基本状况、承租条件、承租要求、担保、抵押问题、承租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出租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出租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承租方成为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应按现状接受出租标的并按照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本次交易存在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

2、对公告内容的确认;

3、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企业合法经营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适用)。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5、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及承租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若交易双方未能按照租赁文件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后解除的,交易双方已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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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728131

 

传真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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