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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7.5%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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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35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7.5%股权
项目编号:
SCAE[2010]A0018
挂牌期满日期:
2010-06-17
挂牌起始日期:
2010-05-19
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状态:
终结
浏览量:
7629次
标的信息
增资扩股标的名称:

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7.5%股权

公开征集投资者日期:

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6月17日17:00止(以报纸公告为准)

增资扩股底价:

¥ 350万元

企业中文名称 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富怡路罗家村段鑫润花园51座之102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济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经营范围

气泡混合轻质土工程施工;相关材料的生产及销售;相关技术的咨询和支援服务。

资产评估和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09年8月31日

总资产:  
固定资产:  
长期投资:  
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其他: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487.76万元(收益法)

增资扩股标的对应评估值

292.66万元 (收益法)

   
股东人数 2人
股东名称及份额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60%  
 日本麻生气泡轻质土株式会社 40%
职工人数:  28人
法定代表人:

 郑克建 

总经理:

肖礼经

近两年经营业绩
年(月)份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所得税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2008

850万元

-170万元

0

-170万元

-23%

2009

1,556万元

-42万元

0

-42万元

-6%

委托方名称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及其说明

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及其说明: 

   (一)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投资者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意向投资者的自然人股东或拥有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意向投资者的自然人股东或技术人员曾参与气泡混合轻质土技术的开发并在至少2项相关注册专利中署名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相关专利权获得时间至少1年以上(须出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及最近一期专利年费的收费凭证); 

   (2)具有3名(含3名)以上自然人股东或技术人员在国内从事气泡混合轻质土业务时间5年以上。

   (二)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的说明

    1、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希望引进具有一定资本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以利于标的企业的后续开发建设,因此要求投资者须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标的企业所经营业务所应用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技术具有特定专业性,希望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引进的战略投资者与原股东单位能就标的企业今后经营方向、经营模式调整达成统一的认识,对标的企业今后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有较高的认同,以利于标的企业今后的发展,提高标的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因此要求战略投资者的自然人股东或技术人员曾参与气泡混合轻质土技术的开发并在至少2项相关注册专利中署名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相关专利权获得时间至少1年以上(须出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及最近一期专利年费的收费凭证);具有3名(含3名)以上自然人股东或技术人员在国内从事气泡混合轻质土业务时间5年以上。相关人员需要提供相关工程承接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和对应的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社保证明。

 

投资者须履行的义务

投资者须履行的义务

    1、投资者须承诺接受《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增资扩股后新标的企业应承担关于债权债务处理、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职工安置等相关义务的内容。

    2、投资者须承诺接受《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附件《公司章程》的条款。

    3、投资者须承诺5年以内不对外转让新标的企业股权。

 

其它披露事项
其它披露事项:

1、标的企业工商登记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变更须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2、依据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2009年7月20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依据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3月31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日本麻生气泡轻质土株式会社放弃本次增资扩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如于2010年8月31日(即以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有效期一年为参考)前,意向投资者及原股东未能按省外经贸厅的要求上报《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原股东有权取消本次增资,重新评估后另行挂牌。

5、由标的企业管理层肖礼经、刘龙伟、谢学钦直接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广州合利土木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竞投。

6、标的企业管理层肖礼经、刘龙伟、谢学钦直接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拟增资国有产权情况:

   广州合利土木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现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为0%,拟增资股权占增资扩股后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为37.5%。

 

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须知:

1、意向投资者须在挂牌期内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经纪会员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增资扩股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投资者须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缴纳保证金30万元。意向投资者在违反相关法规或扰乱增资扩股流程的相关秩序时保证金予以没收;对合格意向投资者的确认以有权批准单位核准或予以备案的《关于广东冠生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为依据进行;合格意向投资者被确定为投资者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增资扩股的首期价款;合格意向投资者未能成为投资者的,保证金在投资者被确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投资者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了解有关该项目的情况,查阅相关增资扩股文件,进行尽职调查。  

3、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者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投资者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投资者。在公开征集投资者期限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投资者报名参加增资扩股的,可以采取协议增资的方式;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投资者的,采取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投资者。    

4、合格意向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投资者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日本麻生气泡轻质土株式会社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支付全部增资扩股价款。

5、本方案所称意向投资者是指有增资扩股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增资扩股申请材料的法人或法人联合体。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投资者是指经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与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投资者条件和要求,按照投资者须知及相关政策履行相关手续,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投资者。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资料,请意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本网站披露的信息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
经纪会员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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