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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征集合作方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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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征集合作方
项目编号:
FSAE[2022]T004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8-23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8-17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3447次
项目具体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公开征集佛山金控供应链管理公司的合作方,由征集方与合作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一方面,使得合资公司又快又稳地推进,另一方面,佛山市民营企业在本市大宗贸易领域走在前列,可充分利用其行业经验和上下游客户资源,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丰富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和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善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链条,实现优势互补。

合资公司

组建要求

1.征集方采取公开征集方式,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寻找项目合作方。意向合作方通过公开征集,被依法确定为合作方。

2.征集方与合作方拟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1公司名称:佛山金控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3经营范围: 矿产品、金属材料、贵金属制品、建材等大宗商品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子商务平台的研发,供应链管理,仓储物流服务(不含危险品和监控品),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股东结构 

2.41.佛山金控作为合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现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大于50%;

2.4.2引入一家非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小于50%;

3.合资公司其他基本情况,可见附件:《关于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的前期论证报告》。

【注:具体参股比例以及投资金额以交易双方最终洽商为准但不得影响征集的绝对控股地位。

公开征集

工作方式

1.报名登记:

在公告有效期内,产权交易机构为意向合作方的申请进行登记,并收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项目保证金,做好意向合作方的资料收集及报名初审登记工作。

2.组织交易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不含)以下合格意向合作方,由于数量未达3家以上(含3家)的标准,无法进行下一阶段工作,意向合作方参与报名有关的材料均为无效,项目结束。所有意向合作方在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原路返还已缴纳的项目保证金。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方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征集方确认资格后,由产权交易机构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出具受理通知书。征集方则采用内部评议方式确定合格意向合作方,遴选出分数排序第一名的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方以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后,征集方与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框架协议》。

征集方与合格意向合作方签订《框架协议》后,征集方将对合格意向合作方开展尽职调查,对其资格资信、关联人识别、资产规模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社会评价、财务与法律风险等内容进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意向合格合作方应当提供全面、完整、真实、有效的相关背景资料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综合评估符合条件征集方提请上级单位批准合资公司成立的事项后,交易双方签订正式合资经营合同,并开展组建合资公司的后续工作。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征集方书面通知、本项目相应服务费后将向合作方无息原路返还相应保证金。

综合评估符合条件征集方将与分数排序第二名的合格意向合作方(候选意向合格合作方)签署《框架协议》并开展尽调工作,重复上述流程,如此类推直至确定合作方。

综合评估符合条件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方将以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将停止推进该合作事宜,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征集方书面通知、本项目相应服务费后将向合格意向合作方无息原路返还相应保证金。所涉及应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予免除,已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作退还。

(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合作方,则以7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挂牌不超过12个周期。

资产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

二、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监管机构(部门)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1号友邦金融中心二座29层(名义楼层第32层)

人民币214191.0207万元

肖峰雷

佛山市财政局

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佛金控董决[2022]51号

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资者(意向合作方)须为佛山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非国有企业法人(以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为准)。企业所属行业为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包括不限于大宗商品交易、仓储物流和供应链咨询服务商。本项目只接受单一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申请报名。

2.依法诚信经营,公司治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投资者(意向合作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投资者(意向合作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提供投资者(意向合作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打印件为准];②投资者(意向合作方)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打印件为准)。

3.投资者(意向合作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企业相关征信报告(近一个月),无重大担保或负债证明]。

4.投资者(意向合作方)自身或与其同一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近2年的年度营业收入符合以下任一要求:①以大宗商品交易为主业的企业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②以仓储物流或供应链咨询服务为主业的企业及其它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意向合作方需提供证明自身符合本条要求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与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符合本条要求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2年年度审计报告。注意:①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应为大宗商品供应链相关企业(提供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②如选择通过提供与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材料证明符合本条要求,需提供意向合作方实控人证明材料及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⑴意向合作方最新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和最新章程(均加盖工商查询章);⑵合作意向方实控人营业执照;⑶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最新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和最新章程(均加盖工商查询章)。】

5.供应链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及关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供应链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介绍(注册信息、总资产、净资产、员工人数、近3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业务种类(需包含供应链相关业务种类及其经营时间)、业务规模(各业务的营收规模、核算意向合作方在某一类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额的市场占有率,只需提供市场占有率最高的)、近3年公司十大供应商和十大客户情况统计表。【意向合作方需提供证明自身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链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及关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或提供与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链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及关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注意:①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应为大宗商品供应链相关企业(提供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②如选择通过提供与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材料证明符合本条要求:需提供意向合作方实控人证明材料及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⑴意向合作方最新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和最新章程(均加盖工商查询章);⑵合作意向方实控人营业执照;⑶意向合作方实控人对外控股企业(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营业执照、最新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和最新章程(均加盖工商查询章)。需一并提供意向合作方自身供应链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及关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6.公司成立来取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资质复印件(如有)。

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说明

征集方拟与合作方成立合资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矿产品、金属材料、贵金属制品、建材等大宗商品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平台的研发,供应链管理,仓储物流服务,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需要合作方具备一定的信誉、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及丰富行业相关经验等,因此设定上述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条件。

合作方须履行的义务

1.合作方知悉并承诺,应自行对本项目所涉及政策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合作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评估此次交易的投资风险,并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合作方知悉并承诺,应配合对本次征集工作所涉及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进行综合、全面的法律及财务的尽职调查。合作方须对项目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评估此次交易的投资风险,并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合作方应当提供全面、完整、真实、有效的相关背景资料并积极配合征集方完成相关工作。

4.本次项目征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征集方和合作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合作方须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与征集方签订《框架协议》,合作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其他披露事项

1.征集方为佛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合作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接受征集方按照国有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办理与项目相关的报批手续。征集方与合格意向合作方签订《框架协议》后,征集方将对合格意向合作方开展尽职调查,对其资格资信、关联人识别、资产规模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社会评价、财务与法律风险等内容进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意向合作方应当提供全面、完整、真实、有效的相关背景资料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征集方与合格意向合作方签订《框架协议》后,合格意向合作方综合评估符合条件,征集方提请上级单位批准合资公司成立的事项,在获得上级单位批准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成立合资公司并开展组建合资公司的后续工作。

3.意向合作方须承诺并接受,如因合格意向合作方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或征集方未获得上级单位批准合资公司成立事宜,造成交易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或导致合资公司组建延期、终止的,交易双方所签署的《框架协议》解除,双方各不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但所涉及应向交易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予免除,已向交易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作退还),征集方将以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在合格意向合作方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产权交易机构将无息原路退还合格意向合作方项目保证金,合格意向合作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损失赔偿。

    4.本项目所称意向合作方是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并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和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规定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主体;合格意向合作方是经征集方资格审核,符合合作方条件和要求并取得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合作方;《框架协议》是指《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征集合作方项目框架协议》;产权交易机构是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

    5.其他事项具体要求及约定请详见《框架协议》。

    6.本项目意向合作方无需承担交易服务费。

交易须知

1.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期内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含提交《意向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相关交易资料等流程及手续),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手续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挂牌价格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合作方参与本项目时,须在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若该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在交易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征集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至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产权交易机构无息原路退还。征集方完成对合格意向合作方尽职调查工作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如其他意向合作方未被确定为合作方且不存在违反产权交易所规定没收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合作方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的项目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征集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意向合作方在产权交易机构完成相关报名手续的,视为对本条内容知悉并接受。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户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44422001040084467

3.意向合作方须在本次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签订《保密承诺函》后,方可申请查阅本次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意向合作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融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融资风险。

4.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登记,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合作方提供补充资料,经征集方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后,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出具受理通知书。

5.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不含)以下合格意向合作方,由于数量未达3家以上(含3家)的标准,无法进行下一阶段工作,意向合作方参与报名有关的材料均为无效,项目结束。所有意向合作方在没有违反交易所规则的情况下原路返还已缴纳的项目保证金。

6.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方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征集方确认资格后,由产权交易机构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出具受理通知书。征集方则采用内部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遴选出分数排序第一名的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方以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后,征集方与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框架协议》。

征集方与合格意向合作方签订《框架协议》后,征集方将对合格意向合作方开展尽职调查,对其资格资信、关联人识别、资产规模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社会评价、财务与法律风险等内容进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意向合格合作方应当提供全面、完整、真实、有效的相关背景资料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其他内容详见本公告“公开征集工作方式”。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合作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合作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合作项目及合作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合作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交易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合作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363969

 

传真号码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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