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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5%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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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449.5475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2GD0000108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8-30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8-03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5892次
基本情况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8座、9座、10座

所在地区

广东省 - 佛山市

法定代表人

林裕卫

成立时间

2001-11-15

注册资本(万元)

210.000000 (美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 其他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0733100623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卫生塑料薄膜及其系列产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与生产。(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6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3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9.3062

 

2

佛山市诚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6938

 

3

冠山发展有限公司

5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4338.551341

-212.237669

40.82539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4885.319709

16049.570700

8835.749009

审计机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05-31

2638.650956

67.213656

50.41024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300.156991

16393.889931

8906.267060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企业原股东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原股东佛山市诚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3.根据佛山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冠山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8日签订的《代理出资协议》、2005年4月20日签订的《协议书》及2005年4月2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本次转让标的股权实际为冠山发展有限公司代佛山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冠山发展有限公司仅为该股权的名义持有人,该股权实际归属于佛山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佛山FEG电子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管理关系的通知》(佛公盈[2016]178号),佛山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骏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佛山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4.根据《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字[2022]第ZC20073号)所示:
(1)佛山华韩与牛全保的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1月28日作出的(2021)粤0607民初7369号民事判决书记载,佛山华韩需于判决生效至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牛全保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436.77元。截止报告日,佛山华韩尚未支付合同补偿金16,436.77元。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调整。
(2)佛山华韩与刘炜华的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1月28日作出的(2021)粤0607民初7370号民事判决书记载,佛山华韩需于判决生效至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刘炜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083.68元。截止报告日,佛山华韩尚未支付合同补偿金20,083.68元。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调整。
(3)佛山华韩与厦门玖州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州工贸”)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12月29日作出的(2019)粤-607民5782号民事判决书记载,被告玖州工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60,015.97元及利息;因被告逾期未支付货款,佛山华韩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玖州工贸321,770.12元及利息,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币法院在2020年8月14日作出(2020)粤0607执2114号执行裁定书记载,依法扣划玖州工贸银行存款153,583.44元,分配给佛山华韩144,236.44元;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币法院在2020年8月27日作出(2020)粤0607执2341号结案通知书。截至2022年2月28日,佛山华韩账上尚存在对玖州工贸应收账款106,583.24元,佛山华韩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4)佛山华韩与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富迪”)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13日作出的(2021)粤0607民初2882号民事裁定书记载,冻结被申请人广东富迪的银行存款337,915.33元或查封、扣押其向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利,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22年1月29日作出的(2021)粤0607执3513号执行裁定书记载,法院未能发现广东富迪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佛山华韩亦无法提供广东富迪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佛山华韩账上尚在对广东富迪的应收账款214,822.25元,佛山华韩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金。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瑕疵进行调查,理解、接受和同意转让方有关情况的披露,并同意承担一切受让风险。
6.特别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20073号)和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通过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的5%股权事宜所涉及的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2-0512号]。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资源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9.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2GD0000108+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2GD0000108+资金用途”。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规定或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应由受让方缴纳或承担的各项税金和费用。
(2)受让方须承诺对于标的企业股权状况、资产现状、与之相关的或有关风险与责任及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并愿意按照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标的企业均不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相关约定执行,合同文本见附件。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1.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冠山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9号卓能中心6楼

法定代表人

徐浩彬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 其他行业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6384121-000-07-22-3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佛山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2-06-07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5%股权的批复》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449.5475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45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32022GD0000108+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转为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或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07、020-38830228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csuaee.com.cn;https://www.gduaee.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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