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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明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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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45.7300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广州市明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11GDF0000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1-11-24
挂牌起始日期:
2011-10-28
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状态:
中止
浏览量:
2581次
项目详细

挂牌项目名称

广州市明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起止时间

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24日17:00止

转让方式

如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转让方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协商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价

45.73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挂牌项目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情况介绍

公司成立于1993年,具有承建22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承包施工的二级资质企业,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公司从工2000年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并获得广东质量体系认证中心颁发的ISO9001、ISO14001、GB/T28001认证证书及英国摩迪公司颁发的国际ISO9001认证证书。

项目介绍

广州市明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1994年12月组建,1995年3月正式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国内商业及物质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生产: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持有效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1-7-13)。

标的企业财务信息

财务指标

2009年(万元)

2010年(万元)

年(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187.64

 

 

主要业务利润

48.33

 

 

资产总额

407.95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

 

受让条件及受让方义务的说明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详见《广东能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明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说明》(天粤评报字〔2010〕2101号)中的“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万元,并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资信证明。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3990 0010 0100 087233
    开户行: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资产交易价款。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挂牌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得由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交易服务费和代收拍卖佣金):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方案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资产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融资方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投资者自负风险。

 

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法人、团体或个人按以下方式详询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凌

联系电话:

020-22360292

传真电话:

020-22360299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邮政编码:

5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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